潘三礦2025年凈水設備維保詢價公告
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 潘三礦2025年凈水設備維保 采購人為 淮南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物資采供中心(物資供銷分公司) ,項目單位為 淮南礦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潘三煤礦 ,采購項目資金來源 自籌 ,項目資金 已落實 。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詢價采購。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采購項目名稱:潘三礦2025年凈水設備維保
2.2 采購項目編號:GN2025-06-0270
2.3 采購包劃分:一個采購包
2.4 項目地點:潘三礦,項目單位指定地點。
2.5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年。
2.6 采購范圍:潘三礦2025年凈水設備維保,具體維保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單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3.2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凈水設備維修或維保業(yè)績。
注:業(yè)績須提供合同影印件證明材料(至少包含項目名稱頁、合同簽章頁、項目范圍頁、項目規(guī)模頁等關鍵信息頁)及業(yè)績所對應的發(fā)票(至少1張),若合同中無法體現相關評審因素,則另需提供加蓋合同甲方公章的相關證明材料。
3.3供應商須具備履行本項目所有服務內容的人員、設備、能力和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國家、地區(qū)、行業(yè)的相關標準。(須提供承諾)
3.4供應商最近36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況。(須提供承諾)
3.5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須提供承諾)
3.6與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響應。
3.7信用要求:
至響應截止時間,供應商(不含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最高法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2)被列入市場監(jiān)督總局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企業(yè)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3)在采購人采購活動中被暫停采購尚未恢復或取消資格尚在處置期內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規(guī)定的程度、適用的行政區(qū)域、起止期間處于有效狀態(tài)。
3.8本次采購 不接受 聯合體響應。
4.采購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自詢價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9時30分。
4.2 獲取方式:
(1)本采購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2)潛在供應商可登錄“優(yōu)質采云采購平臺”(www.youzhicai.com)或“優(yōu)質采招標采購平臺”(www.yzczb.com)獲取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