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丹路(津海大街至容城1號站紅線段)綜合管廊工程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豪丹路(津海大街至容城1號站紅線段)綜合管廊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容城縣改革發(fā)展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豪丹路(津海大街至容城1號站紅線段)綜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容改發(fā)投資字[2024]85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容城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資金落實情況為_已落實_,招標人為容城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招標代理機構為 河北省成套招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豪丹路(津海大街至容城1號站紅線段)綜合管廊工程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豪丹路(津海大街至容城1號站紅線段)綜合管廊工程
(2)建設地點:位于雄安新區(qū)容城縣
(3)建設規(guī)模及建設內容:管廊全長約350米,東起津海大街,西至容城1號110kv 變電站,管廊采用單艙斷面,局部采用雙頂管穿越津海大街,總體布置于規(guī)劃豪丹路北側綠地內,與現(xiàn)狀 豪丹路斜交,施工完畢后原狀恢復。實施內容包括管廊主體、附屬及輔助工程,不包含入廊的電力電纜。包含管廊基坑開挖范圍 內的現(xiàn)狀管線改遷及恢復、現(xiàn)狀交通安全設施的拆除及恢復。
(4)本項目總投資概算為3285.96萬元
(5)質量標準:合格
(6)設計服務期限:30日歷天
(7)標段劃分:1個標段
2.2招標范圍: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概算文件編制、編制管線綜合設計,提供技術交底、承擔后續(xù)施工招標過程中的配合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后續(xù)招標所需技術要求編制、配合工程量清單編制等)、負責配合各階段專項報批報建等工作、參加試運行、竣工驗收,并負責項目施工期間的設計服務及配合招標人進行有關科研項目、配合獎項申報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滿足相關行業(yè)規(guī)范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咨詢機構審查以及行業(yè)主管部門評審。按行業(yè)主管部門及發(fā)包人要求提供設計方案及各專業(yè)對應的效果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市政行業(yè)(排水工程、給水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2)業(yè)績最低要求:/。(3)設計負責人最低要求:具有高級(含)以上工程師職稱。
(4)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qū)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yè)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qū)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qū)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f.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i.投標人被依法暫;蛘呷∠郯残聟^(qū)投標資格;
j.投標人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l.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m.投標人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n.投標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o.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設計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
p.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q.投標人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r.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以因拖欠工資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主體的為準);
s.投標人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t. ……。
上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情形的評審方式為公開承諾制,接受社會監(jiān)督。若發(fā)現(xiàn)存在上述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情形,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嚴格遵守“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前提下可通過“交易平臺”在“投訴與答復”菜單中采用數(shù)字ca證書以加蓋單位電子印章的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向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