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北京排水集團車輛保險服務采購(2025)(項目編號:BJPS-2025-JT-NCB-BG-0002),招標人為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人簡介、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北京排水集團是北京市國資委所屬首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一級骨干企業(yè),具備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資、設計研發(fā)、工程建設、裝備制造、運營管理于一體的全產業(yè)鏈整體實力和服務競爭優(yōu)勢,是創(chuàng)新驅動、產融一體的綜合環(huán)境服務產業(yè)集團,總資產757億元,以雨污水的收集、處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為主營業(yè)務。是北京中心城區(qū)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投融資、建設、運營的特許經營企業(yè),負責建設和運營北京中心城區(qū)的雨污水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再生水輸配管網和提升泵站、污泥處置設施;同時積極拓展市場化水環(huán)境治理項目,成功中標并建設運營南寧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項目、南水北調核心水源區(qū)湖北十堰污水處理和垃圾滲濾液處理等項目。
北京排水集團、北京北排水環(huán)境發(fā)展有限公司擬采購車輛保險服務,合同形式為:框架協議+采購單位年度固定折扣率合同+任務單,框架協議期限為730個日歷日。
投標人承諾:符合采購人(甲方)內部管理要求前提下,采購人(甲方)所屬各級子企業(yè)需向中標人(乙方)采購框架協議項下標的物的,由采購人(甲方)所屬各級子企業(yè)與中標人(乙方)協商,雙方基于本項目框架協議訂立具體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
3.1.1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可以在北京市合法開展保險業(yè)務的保險公司;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
(3)保險業(yè)務許可中具有經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機動車輛保險的業(yè)務范圍;
3.1.2財務要求:
(1)財務制度健全,2021年、2022年、2023年連續(xù)三年財務狀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一般納稅人,提供增值稅普通或專用發(fā)票。
3.1.3業(yè)績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含),累計具有50萬元(含)以上的車輛保險業(yè)務(包含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及機動車商業(yè)險)的業(yè)績;
3.1.4信譽要求: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在北京排水集團集中采購平臺采購項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或履行合同約定義務不合格的事項而被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在北京排水集團集中采購平臺采購項目中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的情形;
(3)投標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團集中采購供應商黑名單中;
(4)投標截止日,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jiān)事、擬委派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及項目負責人,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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