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業(yè)融資申請西平縣城市管理局西平縣城市煥新提質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西平縣城市管理局西平縣城市煥新提質工程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西平縣城市管理局,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西平縣城市管理局西平縣城市煥新提質工程項目。
2.2項目編號:XPGC-2025-002
2.3建設內容:西平縣城市管理局西平縣城市煥新提質工程項目,主要包括:西平縣城區(qū)46平方公里1:1000地形圖測繪、城區(qū)現狀市政綜合管網普查及管網信息系統建設、城區(qū)污水專項規(guī)劃、城區(qū)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guī)劃、城區(qū)現狀排水管網清淤工程、城區(qū)現狀排水管網檢測工程等。
2.4項目地址:西平縣境內。
2.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三個標段。
2.6招標范圍:
第1標段:西平縣城區(qū)現狀排水管網清淤工程。
第2標段:西平縣城區(qū)現狀排水管網檢測工程。
第3標段:城區(qū)地形圖測繪、管網普查及綜合管網信息化平臺系統和配套硬件、污水專項規(guī)劃、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guī)劃等服務。
2.6工期:100日歷天。
2.7質量要求:第1標段:合格,滿足招標人要求;第2標段:合格,滿足招標人要求;第3標段:符合國家規(guī)范、規(guī)程和地方法規(guī)及相關技術要求等規(guī)定。
2.8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3.投標人資格要求
第1標段:
3.1.1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及組織機構代碼副本(或具備有效的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具備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自定,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與投標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提供本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的狀態(tài);具有2021年度-2023年度由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后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1.3信譽要求:(1)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來)無不良行為、無質量事故、無安全事故,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有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等問題,并出具承諾書。
(2)投標人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若有不良記錄投標無效(查詢日期為招標公告發(fā)布日期之后,投標人出具網頁截圖加蓋企業(yè)公章)。
3.1.4第1標段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第2標段:
3.2.1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及組織機構代碼副本(或具備有效的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測繪甲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測繪專業(yè)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勞動合同及在本單位繳納社保證明;
3.2.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的狀態(tài);具有2021年度-2023年度由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后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2.3信譽要求:
(1) 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來)無不良行為、無質量事故、無安全事故,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有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等問題,并出具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