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市東郊水源地水文地質調查評估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銀川市東郊水源地水文地質調查評估服務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中國政府采購網自行下載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CZX-ZC-2024093
項目名稱:銀川市東郊水源地水文地質調查評估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5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5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銀川市東郊水源地水文地質調查評估服務項目包含的所有內容,具體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項目說明和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31日之前完成項目
本項目(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落實執(zhí)行政府采購中小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企業(yè)優(yōu)惠政策;政府采購信用融資政策等,分支機構參與投標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應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其他登記許可證明材料等),如投標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1.2法人授權委托書、法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標可不提供,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承諾函);1.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承諾函;1.6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提供承諾函)注:1.3-1.6條款投標供應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本承諾函,若不提供本承諾函,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采購文件資格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