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陽縣濮上路(龍碑至市縣交界)雨水工程改造項目(揮公大道-富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濮陽縣濮上路(龍碑至市縣交界)雨水工程改造項目(揮公大道-富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濮縣發(fā)改【2023】174號文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411-410928-04-01-506506),招標人為濮陽開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濮陽縣濮上路(龍碑至市縣交界)雨水工程改造項目(揮公大道-富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2.2項目編號:DNGC-2024-0010;
2.3建設地址:濮陽縣境內;
2.4建設內容:該項目為現狀路改造工程,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改造及交通工程;
2.5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6總投資金額:約2300萬元;
2.7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內容;
2.8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9計劃工期:90日歷天;
2.10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在本單位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項目,直至本項目結束不得擔任其他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在投標截止日前120天內,有在其他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經理任職變更事項的應在投標文件中說明,并提供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應出具擬派項目經理無在建承諾書;
3.3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有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3.4企業(yè)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應具有相應行業(yè)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施工員、質檢員(或質量員)、安全員(具有安全考核C證)、材料員、預算員(造價員或造價師)須具有有效的相關專業(yè)崗位證書或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委托代理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或質量員)、安全員(具有安全考核C證)、材料員、預算員(造價員或造價師)必須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具有在本單位已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須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明細證明或網上有效的查詢方式(網上有效的查詢方式必須提供查詢網址、用戶名、密碼,以網上查詢到的為準);
3.5財務要求:企業(yè)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要求企業(yè)近3年有盈利,無虧損情況(須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等相關證明材料,新成立的企業(yè)以成立之后的年份為準);
3.6業(yè)績要求:2021年1月1日以來企業(yè)完成過至少一項市政公用工程類似項目業(yè)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相關證明材料、與中標通知書一致的中標公示截圖及查詢方式,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