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信息化工程(二次)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信息化工程(二次)已由河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水利廳以冀發(fā)改農經[2023]1609號、冀水審〔2024〕1412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國債補助資金、省級補助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有限公司,項目代建機構為/,招標人為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張家口華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位于永定河上游洋河左岸一級支流清水河上,由東水庫和西水庫組成,總庫容為11472萬立方米,其中東水庫5997萬立方米,西水庫5475萬立方米,是以防洪為主,兼顧張家口市供水和農業(yè)灌溉的II等水利樞紐工程。攔河壩均采用土質心墻分區(qū)壩,其中東庫壩頂高程1004.2 m,壩頂總長593m,最大壩高59.2m;西庫壩頂高程952.5m,壩頂總長785m,最大壩高43.5m。東水庫主要建筑物由攔河壩、溢洪道、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等組成,河床布置攔河壩,溢洪道緊鄰攔河壩右壩頭,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布置于河道左岸山體內;西水庫主要建筑物由攔河壩、溢洪道、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等組成,河床布置攔河壩,左岸布置開敞式溢洪遞,左岸山體內布置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主要建筑物級別為2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3級。主要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2000年一遇;消能防沖建筑物洪水標準為50年一遇。工程區(qū)地震基本烈度為Ⅶ度區(qū)。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信息化建設主要內容包括:施工監(jiān)管平臺(依托現有)、信息基礎設施、工程數據底板、模型庫、知識庫、應用支撐、業(yè)務應用系統以及網絡安全防護體系等。
2.1.1建設地點:張家口市崇禮區(qū)。
2.1.2計劃工期:48個月,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書面通知為準。
2.1.3質量標準:合格。
2.1.4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劃分為1標段。
2.2 招標范圍:主要建設內容為建設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數據底板、建設模型庫和知識庫、建設業(yè)務應用、建設網絡安全防護體系等。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須具備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壹級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滿足本項目的需要;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系統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系統中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以開標當日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3.1.4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1)擬任技術負責人須具有高級及以上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yè)(包括:計算機、電子、通信、自動化、電氣等)技術職稱;
(2)投標人的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A類、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1.5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