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清溪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工程運營服務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池州市清溪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工程運營服務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安徽省·池州市)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CZB62024076-1
項目名稱:池州市清溪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工程運營服務
預算金額:514萬元/年
最高限價:本項目基本處理量為55噸/天(折合含水率80%計,按照季度計量),基本處理量內最高限價為194.91元/噸。其中基本處理量欠產(chǎn)部分價格按中標價的67%核算,超出基本處理量部分價格按中標價的80%核算。
采購需求:清溪污水處理廠設計規(guī)模為8萬m3/d(采用AAO處理工藝),污泥有機質含量約為48%。考慮到污泥產(chǎn)量的波動及污泥處理設施具有一定處理能力的余量(接收部分城東污水處理廠脫水污泥:少于10噸/天,城東一期改造完和二期建設完成后將不再有污泥運輸至清溪廠),清溪污水廠污泥處理工程處理規(guī)模為:日處理污泥約70噸(即絕干泥14tDS/d)。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簽。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
二、三款之規(guī)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項目。具體原因如下: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xiàn)的情形。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采購文件約定方式進行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