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宜城發(fā)電有限公司2024年輸煤設備綜合治理變更公告
襄陽宜城發(fā)電有限公司2024年輸煤設備綜合治理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Q241100334959
1.采購條件
根據有關計劃安排,采購人湖北能源集團襄陽宜城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對襄陽宜城發(fā)電有限公司2024年輸煤設備綜合治理項目進行 ?競爭性談判采購 □詢價采購,本項目 ?采購人自主采購 □采購代理機構為:____(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發(fā)布采購公告。
2.采購范圍
對輸煤區(qū)域的輸煤皮帶、皮帶機、斗輪機等設備進行綜合治理,范圍包括輸煤皮帶、斗輪堆取料機、翻車機、皮帶機、滾軸篩、碎煤機、采制樣系統(tǒng)等設備綜合治理工作。
工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35天(起始時間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3.供應商資格要求(以下條件需同時具備)
資質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報價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3項600MW及以上機組輸煤系統(tǒng)檢修或維護業(yè)績(需附合同掃描件等證明材料);
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其他要求:報價人不能作為其他報價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報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報價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報價。采購人不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企業(yè))法人組成的聯合體的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