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市2024年瀘州市納溪區(qū)豐樂鎮(zhèn)、新樂鎮(zhèn)、龍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轉移支付項目)二標段工程質量檢測服務公告
第一部分 比選邀請
四川納投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瀘州興納農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委托,擬對2024 年瀘州市納溪區(qū)豐樂鎮(zhèn)、新樂鎮(zhèn)、龍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轉移支付項目)二標段工程質量檢測服務進行公開比選,茲邀請符合本次比選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參加此次比選。
一、項目編號:NT-XNNYKF-2024001-27
二、項目名稱:2024 年瀘州市納溪區(qū)豐樂鎮(zhèn)、新樂鎮(zhèn)、龍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轉移支付項目)二標段工程質量檢測服務
三、預算金額:5.00萬元,按實結算。
四、項目簡介:
本項目共1個包,擬通過公開比選的方式,確定一家比選申請人為2024 年瀘州市納溪區(qū)豐樂鎮(zhèn)、新樂鎮(zhèn)、龍車鎮(zhèn)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轉移支付項目)二標段提供工程質量檢測服務。
注:技術要求詳見比選文件第二部分 比選項目技術、商務及其他要求。
五、比選申請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1.4 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
1.5 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本次比選活動要求的特殊資格性條件:
2.1參加比選活動的比選申請人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