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柯思湖村小微濕地生態(tài)修復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競爭性磋商公告
柯思湖村小微濕地生態(tài)修復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依據梅政辦發(fā)[2020]40號和梅政規(guī)[2018]3號文件精神,經相關部門的批準,湖北嘉億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黃梅縣獨山鎮(zhèn)柯思湖村民委員會的委托,擬就本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現發(fā)布公告邀請不少于3家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擇優(yōu)選擇一家成交供應商。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柯思湖村小微濕地生態(tài)修復工程。
2、項目編號:獨山鎮(zhèn)公共資源交易[2024]DSZGCJS-014號。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采購預算(最高限價):39.680705萬元。
5、采購內容:包含擋土墻、排水管、田埂加寬、混凝土路面、欄桿、綠化等。具體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歷天。
7、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8、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9、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