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市濱江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wǎng)項目廣告物料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衡陽市濱江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wǎng)項目廣告物料采購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比選人為衡陽市興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
2.采購內容
2.1項目名稱:衡陽市濱江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wǎng)項目廣告物料采購項目;
2.2采購內容:廣告物料,具體要求詳見比選文件技術參數(shù)。采購金額約為9萬元(各分項上限單價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貨物的采購、安裝、供貨(含產品價格、包裝費、運費、保險費、裝卸費、保修、利潤、稅金等所有費用)及其服務(主要包括提供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和售前售后等。)
2.3供貨地點:衡陽地區(qū)(業(yè)主指定地點)。
2.4質量要求:生產產品必須符合國標及比選文件中規(guī)定的相應技術標準,且滿足本項目比選文件所約定的質量要求。
2.5質保期:產品實行“包退、包換”,產品在質保期內發(fā)生的問題,由供應商負責。質保期自其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供應商承諾的質保期超過此期限的,以承諾的質保期為準。
2.6比選內容:貨物的采購、供貨及安裝(含產品價格、包裝費、運費、保險費、裝卸費、保修、利潤、稅金等所有費用)及其服務(主要包括提供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和售前售后等)。
2.7交貨時間:中選人須在接到比選人通知后15日內發(fā)往比選人項目現(xiàn)場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