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桐城市和平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桐城市和平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桐城市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編號:H1GC24A02G089
2.2招標項目名稱:桐城市和平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項目
2.3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桐城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4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同意桐城市和平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桐發(fā)改許可【2023】12號;
2.5建設地點:安徽省安慶市桐城市龍騰街道和平村
2.6建設規(guī)模:新建和平污水處理廠,處理規(guī)模為3萬立方米/天,設計出水水質執(zhí)行環(huán)評批復要求;新建中水回用系統(tǒng),設計規(guī)模3萬立方米/天,采用統(tǒng)一規(guī)劃、分期實施的原則,用以供給城市雜用水(綠化及道路沖洗等)及企業(yè)用水,新建中水回用管道約31.9公里;新建污水管網及配套泵站擴建,包括新建DN300-DN1200污水管網約12.6公里,擴建4座污水泵站。
2.7最高投標限價:
(1)工程總承包費最高投標限價:27180萬元【其中勘察設計費為竣工審計建安工程費的2%,建安工程費最高限價26647.0588萬元】
(2)運營費用:污水處理單價(含稅)最高投標限價0.82元/噸。
2.8招標范圍:本項目包含設計、采購、施工及運營
(1)項目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初勘和詳勘)、測繪(現狀地形圖、規(guī)劃定點放線、基槽驗線、外墻拐點及正負零驗線、宗地圖測繪、竣工圖測量、房屋建筑面積測繪、建設工程竣工核實報告等)、專題方案(勘探、物探、檢測、現場協(xié)調以及洪評、安評、水保、地震、地質災害等)、施工圖設計(含廠區(qū)門外道路銜接、管線保護,廠區(qū)內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安裝、電氣、綠化、智能化、深基坑、幕墻、裝飾裝修、室外道路排水工程等)、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消防、安全設施專篇、施工圖審查、設計技術服務(成果文件的評審、論證、報批報建)、施工階段設計咨詢等全部工作內容。
(2)項目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外水外電接入點、配合報批報建,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程建設的所有材料采購及保管,工程總承包施工,設備的采購及保管、試驗、系統(tǒng)調試、聯調聯試,各類檢測(含主體檢測、沉降觀測、環(huán)境檢測、防雷檢測、消防檢測等所有工程檢測,費用不單列,均含在投標報價中),竣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的技術服務與缺陷修復,項目各單位竣工資料整理、歸檔移交,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項目內容,并對項目合同期限內進行質量、安全、進度、造價、合同、信息、檔案等管理和控制。
(3)運營:①單體構筑物的調試運行要求達到設計的處理效果;②在單項設施調試運行的基礎上,進行整個工程的聯合調試運行,通水試運行出水水質達標且連續(xù)穩(wěn)定運行一個月,時間以招標人書面確定中標人申請起,如申請試運行一個月內出水水質不滿足連續(xù)達標要求,視為驗收不合格,承包人須盡快整改,直至調試運行滿足相關要求。
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運營:試驗、測試、分系統(tǒng)調試、運行(含運營期產生的所有費用)、消缺、培訓、驗收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過程驗收、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竣工環(huán)境保護驗收及綜合竣工質量驗收等)。整個運維期間(包括試運營)運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外購燃料及動力費、外購原材料費(如藥劑等)、人員工資及福利、設備維護費、污水處理廠大修費、污水處理廠設備更換費、管網及泵站日常維護費(含水電費)、污泥處置與運輸費(運距投標人自身踏勘現場,綜合考慮)、柵渣外運及處置費、檢測費、在線監(jiān)測設備第三方維護費、數據傳輸至監(jiān)管部門后臺顯示及數據傳輸租賃運營商鏈路費用、其他管理費用、稅費和利潤等全部費用。
2.9計劃工期:設計周期30日歷天,建設期510日歷天(其中場區(qū)建設期300日歷天),運營維護期限:自場區(qū)正式投入運營起 15 年。
2.10項目類別:設計、采購、施工、運營(EPC+O)
2.11標段劃分:1個標段
2.12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備設計、勘察、施工、運營資格要求: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下列①、②、③任一資質:
①具有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行業(yè)(排水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②具有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市政行業(yè)(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③具有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其中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單位必須滿足《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中市政行業(yè)(排水工程)專業(yè)乙級設計資質對專業(yè)及人員配置的要求。
(2)勘察資質要求:具備下列①、②任一資質:
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3)施工資質要求:具備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運營單位要求: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