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南堤利國鎮(zhèn)段防洪工程(工程項目名稱) 南四湖南堤利國鎮(zhèn)段防洪工程勘察設計(標段名稱)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南四湖南堤利國鎮(zhèn)段防洪工程(工程項目名稱)以銅政發(fā)2023(1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徐州市銅山區(qū)水利工程建設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 江蘇智匯錫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南四湖南堤利國鎮(zhèn)段防洪工程勘察設計(標段名稱)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 銅山區(qū)利國鎮(zhèn) 。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本次擬按50年一遇防洪標準治理微山湖南堤,主要涉及新建防洪墻、堤防填筑、防汛道路,以及穿堤涵閘、庫容補償土方開挖等內容。包括堤防工程、涵閘工程、庫容補償等;總投資估算金額: 30000萬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包括并不僅限于規(guī)劃同意書、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包含編制工程量清單、施工圖預算及招標控制價)階段的勘察設計工作,以及相關設計的匯總上報和設計文件審查期間、施工招標期間、施工期間、竣工驗收及后期評價等階段的服務工作,并提交相應的勘察、設計文件及有關技術資料;根據項目主管部門的要求開展的必要的所有技術咨詢和服務,并提交相應的文件及有關技術資料(中標人按要求提供各階段的設計成果,并提供相應的PDF和CAD電子版本)。
2.4
勘察、設計周期:合同簽訂后10日內完成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建議書批復后10日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20日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批復后20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編制(含招標工程量清單),施工圖審查后5日內提供施工圖設計(含工程量清單、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及技術資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①具備獨立法人資格,②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水利行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③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
(2)業(yè)績要求:投標申請人自2021年8月1日以來具有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以初步設計批復為準)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設計業(yè)績
注:①提供的設計業(yè)績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及初步設計批復(以聯合體形式中標的,若中標通知書上不能反映設計單位信息須提供聯合體協議)為準;三者不可缺一。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金額以初步設計批復文件為準。
(3)財務要求: /
(4)項目負責人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5)技術負責人要求(注:與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備相匹配): /
(6)主要專業(yè)設計負責人要求: /
(7)勘察負責人要求: /
(8)勘察設備要求: /
(9)信用等級要求: /
(10)其他要求: 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查詢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