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寶應縣防洪減災建設工程(2024年度)質量檢測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寶應縣防洪減災建設工程已由 寶應縣數據局 以寶數據投資〔2024〕78號 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上級資金及自籌。招標人為江蘇省寶應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唯誠建設咨詢有限公司,目前工程投資計劃已落實,各項招標手續(xù)齊全,現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定質量檢測單位,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工程概況
2.1由于目前寶應縣老城區(qū)排片現狀抽排能力不足規(guī)劃20年一遇標準,圩外局部堤防不達標,存在防洪隱患。為適應寶應縣城市經濟快速發(fā)展需要,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加快防洪骨干工程和城市防洪排澇體系的建設,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工作安排,同時依據《寶應縣城市防洪規(guī)劃》,實施寶應縣防洪減災建設工程(2024年度)。通過本工程的實施,將進一步完善區(qū)域防洪體系,提升區(qū)域排澇動力和運行管理水平。同時能夠改善區(qū)域內治水環(huán)境,實現提升河道生態(tài)景觀和土地利用價值的效果。
根據實施計劃進度安排,本次招標實施寶應縣防洪減災建設工程(2024年度):四橫河閘站拆建、一縱河涵閘拆建、新建二橫河放水閘、金源活水閘站拆建、東陽河頂管下穿寶應大道及清淤(寶應大道以北河段)、城區(qū)河道清淤疏浚(宋涇河、北二支河、二橫河、縣政府支河)、城區(qū)泵站及涵閘維修、城區(qū)閘站及河道智能化建設(積水點及水位點監(jiān)控觀測)等。設計排澇標準20年一遇,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四橫河閘站設計抽排流量為13m3/s,工程等別為Ⅲ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3級,次要建筑物為4級,臨時性建筑物級別為5級。其余建筑物工程等別為Ⅳ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次要建筑物為5級,臨時性建筑物級別為5級。
2.2工程建安投資概算3847.98萬元,質量檢測概算投資15.97萬元。
2.3本次招標范圍及內容
本次檢測標招標共為一個標段,合同段編號為BYXFHJZ-2024-JC。
招標范圍(不限于):主要是對2024年度寶應縣防洪減災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的原材料、中間產品及相關建筑物等屬于本工程檢測范圍內的所有內容進行質量檢測并編制檢測報告。
2.4質量目標及要求:
質量目標:合格。
要求依據《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水利工程質量監(jiān)督規(guī)程》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guī),按照《江蘇省水利工程施工質量項目法人委托檢測規(guī)范》(DB32/T 2707-2014)、《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SL223-2008)以及相關工程的規(guī)程規(guī)范執(zhí)行。
2.5服務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工程通過竣工驗收,根據工程建設及各階段驗收進度要求及時開展質量檢測并編制檢測報告,確保質量檢測工作順利實施。
全部檢測內容計劃于2024年10月20日開始,2025年6月30日完成,本項目服務期周期為254日歷天(不含后續(xù)服務期)。
3.投標人資格條件
3.1資質等級: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乙級及以上資質,專業(yè)類別應包括巖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屬結構、量測、機械電氣五個專業(yè),具有省級及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計量認證資質證書。
3.2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登記)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證書。若為聯合體投標,項目負責人為牽頭人單位人員。
3.3投標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未因行賄犯罪記錄被限制目前投標(須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3.4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不同網站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存在差異的,以“信用中國”公布的信息為準)。若為聯合體投標,則為對聯合體各方的要求。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單位成員不超2家,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并明確牽頭人。
3.6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形式,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具體查詢路徑: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yè)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