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明陽制糖公司委托外協單位清除設備及管路積垢項目
2.項目編號:明陽-24.8.16廣
3.標段(包)(如有):無
4.項目類別:工程類
5.采購方式:詢(比)價-邀請
6.采購(服務)內容:委托外協單位清除設備及管路積垢項目(詳見采購文件第二章)
7.評議辦法:綜合評標法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的報價人資格條件,具備招標方(邀請方)審查合格的供應商資格。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2.具備足夠的力量按招標方要求提供合格的標的,在工程實施中除能滿足相應行業(yè)規(guī)范外,還需保證遵守國家生產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采購人相應安全條例。
3.報價人在報價前應對貨物安裝場進行實地勘察,確認所供貨物與正常安裝并與原有設施進行有效配套。
4.報價人響應報價則認為已承諾完全響應采購文件的要求。
三、獲取采購文件方式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