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杭州灣南翼平原排澇及配套工程Ⅱ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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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灣南翼平原排澇及配套工程Ⅱ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杭州灣南翼平原排澇及配套工程已由浙江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浙發(fā)改項字〔2023〕190號(項目代碼2019-330602-48-01-057426-000)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省財政30%,市財政70%,項目法人為紹興市鏡湖綜合保護投資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人為紹興市鏡湖綜合保護投資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gòu)為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杭州灣南翼平原排澇及配套工程Ⅱ標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杭州灣南翼平原排澇及配套工程的建設任務是以排澇為主,兼顧改善區(qū)域水生態(tài)環(huán)境,工程等別為III等。杭州灣南翼平原排澇及配套工程主要由“一湖六江”組成,分別為鏡湖、梅山江(先行段除外)、潞莊橫江、橫湖河、泮河江、立岱江、鹽長江。建設內(nèi)容主要包括:(1)鏡湖整治工程,鏡湖新增調(diào)蓄容積 650萬立方米,恢復水域面積 1474.73 畝,新建護岸 9.22 公里。 (2)河道整治工程,整治梅山江(不含先行段)、潞莊橫江、橫湖河、洋河江、立岱江、鹽長江共6條河道總長 7.37 公里,其中新開河道1.29 公里,拓浚河道 6.08 公里;新建護岸 12.18 公里,拆除橋梁14座。 (3)水閘、閘站工程,鏡湖周邊各連接支流處新建水閘11座,總凈寬 250 米;新建閘站4座,水閘總凈寬110 米,泵站總排澇流量 60 立方米每秒、總引水流量 30 立方米每秒。建設周期約36個月。項目概算靜態(tài)總投資為42410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