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貴陽市中國電建貴陽院坦桑尼亞KIDUNDA大壩工程格柵及格柵清污機采購項目—001號
問題澄清通知
編號:001號
各投標人:
根據(jù)投標人提問,現(xiàn)對坦桑尼亞Kidunda工程廠房閘門、攔污柵及門機設備采購 招標(招標編號: GYY-KDPJDCT-JJ-04)的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如下:
1、根據(jù)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第3.5條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供貨(附由開戶銀行出具的現(xiàn)金存款證明,現(xiàn)金證明不少于投標價的30%)。
我單位為中國電建集團內(nèi)部單位,存款于中國電建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由中國電建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出具存款證明是否認可?可否,盼予回復。
回復:如投標人為中國電建集團內(nèi)部單位,提供中國電建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出具存款證明,符合第一章招標公告第3.5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