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窯灣鎮(zhèn)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新沂市鎮(zhèn)級排水管網新建改造工程 已由 新沂市行政審批局 以 新行審批【2023】可研86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新沂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新沂市窯灣鎮(zhèn)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2.1.1 建設地點:新沂市窯灣鎮(zhèn);
2.1.2 建設規(guī)模:新沂市窯灣鎮(zhèn)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2.1.3 合同估算價:753萬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歷天。
2.2 招標范圍:新沂市窯灣鎮(zhèn)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c.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有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自 2022 年 6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自 2023 年 6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自 2024 年 3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6 投標人應取得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yè)信用報告。
3.6.1信用服務機構需在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tǒng)中申報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蘇”網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3.6.2信用報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蘇”網站進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6.3投標人應在投標前告知信用服務機構信用報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務機構及時在相應網站公示報告,若因未及時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