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深州市前磨頭鎮(zhèn)班曹店排干渠暨鐵路排干渠生態(tài)修復項目公告
深州市前磨頭鎮(zhèn)班曹店排干渠暨鐵路排干渠生態(tài)修復項目勘察設計施工(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深州市前磨頭鎮(zhèn)班曹店排干渠暨鐵路排干渠生態(tài)修復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深州市數據和政務服務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深數政(投資審)字2024第10號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深數政(投資審)招標字2024第4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衡水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深州市分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衡水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深州市分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建設地點:深州市前磨頭鎮(zhèn),鐵路排干渠治理起點為深州華隆倉儲物流中心北側交叉口,治理終點為班曹店排干渠:班曹店排干渠治理起點為白家村班曹店排干渠與省道衡并線交叉口,治理終點為貢家臺村西側水質監(jiān)測站。
2.2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深州市前磨頭鎮(zhèn)班曹店排干渠暨鐵路排干渠生態(tài)修復項目生態(tài)修復總長度為13.6km,建設排渠截污、護坡、圍堰、安全平臺及圍網等工程。其中:鐵路排干渠修復長度 1km,整修渠面11座箱涵橋并實施橋洞疏浚;班曹店排于渠修復長度12.6km,整修渠面3座生產橋并實施橋洞疏浚,班曹店前磨頭鎮(zhèn)區(qū)段4.6km進行護砌。班曹店與鐵路排渠交口南岸修建河堤路600m。建設班曹店排渠移動式水質提標站1座,配建中水設施及管網;前頭鎮(zhèn)污水處理廠進行提標改造,并增設中水設施及管網;配建水鶴6套,灑水車4輛、水泵 12 臺等設備。
2.3計劃工期:2026年3月31日前完工;其中勘察設計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后30天內提交全部施工圖設計及預算。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從項目開工至項目竣工驗收。
2.4招標范圍:施工圖設計(含勘察、測量工作)的編制、初步設計編制、施工圖預算編制、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與工程建設相關的材料及設備采購、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并負責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期內的保修工作。
2.5標段劃分:1個標段
2.6質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標準,達到項目建設需求,并通過審查。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標準,達到項目建設需求,并通過審查。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驗收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