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潘家灣鎮(zhèn)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公告
【項目概況】
潘家灣鎮(zhèn)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421201202406000048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1200-2024-00538
3、項目名稱:潘家灣鎮(zhèn)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204.9919(萬元)
6、最高限價:204.9919(萬元)
7、采購需求:
完成斧頭湖流域共5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總計建設2座處理站,總處理能力30t/d;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9處;污水收集主管網3km的設計及施工全部內容。具體內容以“第三章 項目采購需求”為準。供應商的投標報價超過該項目采購預算金額或最高限價的,其投標報價無效。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yè)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y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須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同時具備:①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環(huán)境工程設計(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②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環(huán)保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須滿足)。
(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時起)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站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官網查詢截圖,查詢時間為采購公告發(fā)布之后的日期;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須滿足)。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