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萬千瓦風光發(fā)電EPC總承包項目風機塔筒吊裝工程公開詢價公告
詢價公告1采購條件本采購項目內蒙古能源察右前旗50萬千瓦風光發(fā)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項目名稱)項目業(yè)主為察哈爾右翼前旗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采購人為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風機塔筒吊裝工程(標段名稱)施工進行公開采購。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2.1項目概況該項目本期規(guī)劃容量為500MW,其中風電裝機規(guī)模為 300MW,計劃安裝30臺單機容量為10MW的風電機組,每臺風力發(fā)電機組配置1臺箱式變電站;光伏裝機容量為200MW,共設61個分區(qū),采用“分塊發(fā)電,集中并網(wǎng)”設計方案,直流側總裝機容量為 239.8578MWp,共安裝 690Wp 單晶硅光伏組件 347620 塊。
35kV規(guī)劃出線 18 回,本期一次建成,其中風電場 10 回,光伏 8 回。本項目升壓站接風電容量為 300MW,光伏容量為 200MW;建設 1 座 220kV 升壓站,升壓站通過一回 220kV 線路接入天皮山變 220kV 側,本項目最終的接入系統(tǒng)方案以接入系統(tǒng)審查紀要為準。
2.2 采購范圍2.1.1公開詢價范圍
①15臺套(編號Q21、Q23、Q24、Q26、N3、N2、Q42、Q43、Q46、Q47、Q48、Q49、Q50、Q52、Q77)風機及附屬設備、塔筒及附屬設備等風機位卸車、集裝箱開箱、清點、建檔、保管,收集、堆放和保管需返還廠家的包裝物(設備運輸支架、塔筒“米字”支撐等),并負責裝車;
②15臺套塔筒、主機設備(含機艙、發(fā)電機控制柜等)、輪轂、葉片的組裝及吊裝。如提前進行塔筒
一、二節(jié)吊裝,吊裝后
一、二節(jié)塔筒的防護工作;
③ 風機及塔筒內電氣設備安裝(含箱變)及電纜(或母線橋)、電纜(或母線橋)預留段連接、試驗等,風機及塔筒所有附件安裝(照明、飾件、電纜、風速儀、風向儀等),潤滑油、冷卻水補充,發(fā)電機對中配合,機艙設備維護配合;
④塔筒外部爬梯、內部爬梯、助爬器(或免爬器)、防跌落裝置安裝;塔筒接地(含基礎與塔筒接地連接、塔筒間接地連接、設備接地);
⑤參與基礎上錨板頂面水平度及平臺交面驗收,吊裝施工期間的設備擺放與平臺進行簡單、必要維護。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油漆損壞由承包人負責。吊裝后設備內外部清潔,防水、密封及防腐;
⑥高強螺栓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并提交第三方檢測報告;
⑦ 參與靜態(tài)調試與240小時試運行,質保工作;
⑧由承包人負責安裝的風機機柜、高強螺栓、電纜等小部件由發(fā)包人組織設備廠家成批運送至本工地現(xiàn)場,承包人應設置專門場地集中存儲,做好卸貨、保管及場內二次運輸、分發(fā)工作;
⑨施工過程中所有發(fā)生的施工紅線外臨時占地費用(包括吊裝臂組裝所需臨時占地及青苗補償費用)均由承包單位承擔;
⑩其他承包人承擔的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及接口關系 1) 吊裝平臺的開挖平整由其它承包人負責,但為滿足吊車安全運行需要的局部平整由承包人負責。
2) 由承包人負責對風機上錨板平整度進行測量,檢驗其是否滿足風機機組供貨商的要求,檢驗時應有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風機基礎施工承包人和風機機組供應商代表參加。如上錨板平整度不滿足要求,承包人應協(xié)助發(fā)包人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