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苗洼灌區(qū)續(xù)建配套與節(jié)水改造2024年度新增項目土建及設備安裝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沛縣苗洼灌區(qū)續(xù)建配套與節(jié)水改造2024年度新增項目 已由 徐水農〔2024〕14號文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及以上資金、縣級配套,項目法人為沛縣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人為沛縣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處,項目代建機構為/,招標代理機構為沛縣天一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沛縣苗洼灌區(qū)續(xù)建配套與節(jié)水改造2024年度新增項目土建及設備安裝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沛縣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實施河道護坡、木樁護岸、泵站、橋梁建設及拋石護岸等工程建設。
2.3項目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河道護坡、木樁護岸、泵站、橋梁建設及拋石護岸等工程建設。
2.4 本工程施工招標為 2 個標段。各標段招標內容如下:
I 標段:河道護坡、木樁護岸、橋梁建設、拋石護岸及輸電線路安裝等施工;工程概算約385萬元;
II 標段河道護坡、木樁護岸、泵站、橋涵建設等施工;工程概算約602萬元;
評標順序由I 標段開始,投標申請人可以同時參加兩個標段的投標,但只能中一個標段。
2.5項目計劃工期:
I 標段:詳見招標文件;
II 標段:詳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I 標段資質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II 標段資質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業(yè)績要求:I 標段:投標人自2019年4月1日至今,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合同金額不小于200萬元的水利工程);業(yè)績證明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及完工(或竣工或縣級)驗收鑒定書原件掃描件為準,三者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
II 標段:投標人自2019年4月1日至今,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合同金額不小于200萬元的水利工程);業(yè)績證明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及完工(或竣工或縣級)驗收鑒定書原件掃描件為準,三者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
(3)財務要求:/。
(4)信用等級要求:/。
(5)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項目經理要求:本單位注冊的,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
(7)技術負責人要求:/。
(8)其他人員要求:/。
(9)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A、B、C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設備要求: / 。
(11)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