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永春縣石鼓濕地公園人行橋工程(招標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招標公告(被邀請參加投標的單位名稱):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永春縣石鼓濕地公園人行橋工程已由永春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閩發(fā)改備[2024]C100055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福建省永春農墾發(fā)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自籌,招標人為福建省永春農墾發(fā)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中福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2.2. 工程建設規(guī)模:橋梁總長118m,橋梁寬度約4~6m,最大跨徑 6.08 m,鋼結構人行橋。招標控制價661.8117萬元;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詳見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設計文件的所有內容;其中,用于確定企業(yè)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shù)據(jù):橋梁總長118m,橋梁寬度約4~6m,最大跨徑 6.08 m,鋼結構人行橋。招標控制價661.8117萬元;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shù)據(jù):橋梁總長118m,橋梁寬度約4~6m,最大跨徑 6.08 m,鋼結構人行橋。招標控制價661.8117萬元;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yè)績的相關數(shù)據(jù):/;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6618117.00元;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8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guī)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jié)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2.6. 標段劃分(如果有):一個標段;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并達到合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