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標公告(未進行資格預審) 新龍縣2024年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建設項目(項目名稱) /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新龍縣2024年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建設項目(項目名稱)已由甘孜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甘孜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新龍縣2024年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甘發(fā)改【2023】59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新龍縣自然資源局,建設資金來自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及地方配套(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新龍縣自然資源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甘孜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甘發(fā)改【2023】590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 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九載工程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新龍縣雄龍西、拉日瑪、色威鄉(xiāng)(鎮(zhèn))
2.2建設規(guī)模:對9處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工程治理,新建擋土墻914米、被動防護網(wǎng)3346平方米,主動防護網(wǎng)12306平方米,攔石墻320米、防護堤1500米,排導槽293米。將保護1788人生命和1.86億元財產(chǎn)安全。
2.3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所示范圍內全部內容。
2.5標段劃分:施工1個標段。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guī)模、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省級及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防治單位)施工 甲 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業(yè)績要求:近5年已完成不少于5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