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十一高中二次供水改造項目公告
競爭性磋商公告項目概況
長春市十一高中二次供水改造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府采購云平臺(網(wǎng)址:http:// www.zcygov.cn)獲取采購文件(操作路徑:登錄“政采云”平臺-項目采購-獲取采購文件-找到本項目-點擊“申請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m-2023-10-01078
2.項目名稱:長春市十一高中二次供水改造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104.0577萬元
5.最高投標限價:104.0577萬元
6.采購需求: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鋪設,詳見工程量清單。
7.合同履行期限(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內(nèi)完成。
8.質(zhì)量要求:符合國家及省市現(xiàn)行工程施工質(zhì)量驗收規(guī)范標準的合格工程。
9.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不接受。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具備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的獨立法人,并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zhì),和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出的項目經(jīng)理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須為本單位在職職工,且無在建工程。
3.3供應商應按照《長春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信用體系建設簡化投標人資格條件有關事項的通知》(長財采購[2022]2066號)文件要求在投標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情況的資格條件承諾函,并對資格條件承諾函有關內(nèi)容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