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蘄春縣水利和湖泊局本級蘄春縣水庫雨水情測報系統(tǒng)更新改造項目招標(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蘄春縣水庫雨水情測報系統(tǒng)更新改造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蘄春縣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https://qc.hbncp.com.cn/#/home)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GXC-QC-2023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蘄采計[2023]-1292號
3、項目名稱:蘄春縣水庫雨水情測報系統(tǒng)更新改造項目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293.43(萬元)
6、最高限價:293.43(萬元)
7、采購需求:
對40座水庫雨水情、監(jiān)控設施進行更新改造、新建,其中含大型水庫 2 座、中型水庫 4 座,余下34座均為小
(2)型水庫。本項目共分兩個標段:
一標段:服務地點 花園、紅石橋、黃河廠等20個水庫,最高限價155.034萬元;
二標段:服務地點 大同、沈沖、六姐等20個水庫,最高限價138.396萬元;
具體內容詳見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清單及技術參數(shù)和附件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歷天(于2024年5月31日前交付)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否
13、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yè)價格扣除優(yōu)惠為:10%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強制、優(yōu)先采購節(jié)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yōu)先采購環(huán)保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yè))等政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應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等不良行為記錄;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隸屬于同一個集團公司或者隸屬一個控股股東(公司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應商,可以以分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但只允許其中一個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參與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