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海龍灌區(qū)2023年水毀修復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項目概況
海龍灌區(qū)2023年水毀修復工程勘察設計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梅河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ggzyjyzx.mhk.gov.cn/,下同)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zgtg2023-0031-c
2.采購計劃編號:采購計劃-[2023]-00114號
3.項目名稱:海龍灌區(qū)2023年水毀修復工程勘察設計項目
4.預算金額:2308600.00元
5.資金來源:地方配套資金。
6.采購需求:
6.1采購標的名稱:海龍灌區(qū)2023年水毀修復工程勘察設計項目
6.2數(shù)量:1份。
6.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詳情請見第二章項目招標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后30天內(nèi)完成全部勘察設計并遞交成果文件,施工圖設計成果提交滿足施工進度要求。
8.本項目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全部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投標人須提交有效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工程勘察專業(yè)(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和水利設計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zhì);并在人員組成結(jié)構(gòu)等方面也具有相應的能力及經(jīng)驗;項目總負責人應具備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職稱;并在人員、設備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
3.1投標人提供經(jīng)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完整有效的企業(yè)財務報告掃描件(投標截止日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兩個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標截止日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個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開戶銀行在投標截止日前六個月內(nèi)出具的資信證明掃描件(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不能替代銀行資信證明)。
3.2提供投標截止日前一年內(nèi)任一月份的繳稅憑據(jù)或完稅證明等掃描件;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掃描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3.3提供投標截止日前一年內(nèi)任一月份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jù)掃描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的,應提供相應文件(掃描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