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京口區(qū)新民洲沿江水利基礎設施及防汛物資倉庫項目施工2標采購公告
京口區(qū)新民洲沿江水利基礎設施及防汛物資倉庫項目施工2標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京口區(qū)新民洲沿江水利基礎設施及防汛物資倉庫項目施工2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江蘇政府采購網-蘇采云平臺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ZC-321102-ZJHY-C2023-0007
項目名稱:京口區(qū)新民洲沿江水利基礎設施及防汛物資倉庫項目施工2標
預算金額:245萬元
最高限價:241.708873萬元
采購需求:詳細內容及要求見附件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不接受
本項目供應商邀請方式:發(fā)布公告
本次采購確定的成交供應商數量:1名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掃描件;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證掃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年度財務報告,成立不滿一年的提供至少一個月財務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yè)擔保機構出具的磋商擔保函等,或資格承諾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見供應商相關信息一覽表,或資格承諾函);
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相關材料,或資格承諾函);
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見磋商承諾函或提供資格承諾函);
1.6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