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責任公司溫州分公司2025年1月青島至溫州原油水路運輸服務項目-項目公告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責任公司溫州分公司2025年1月青島至溫州原油水路運輸服務項目詢比采購公告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責任公司溫州分公司2025年1月青島至溫州原油水路運輸服務項目 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公開邀請服務商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責任公司溫州分公司2025年1月青島至溫州原油水路運輸服務項目
1.2采購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責任公司溫州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中國石油物資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責任公司溫州分公司目前進口原油倉儲于青島港黃島油庫和董家口油庫,現(xiàn)根據(jù)公司生產(chǎn)裝置提前開工需要,急需1月20日左右到港一批次原油用于生產(chǎn)裝置開工及后續(xù)生產(chǎn)加工使用。為確保生產(chǎn)裝置順利開工,需從青島港((董家口、黃島)將原油通過油船水路運輸至溫州小門島碼頭。
根據(jù)公司原油倉儲青島港黃島油庫、董家口油庫情況,及青島董家口港、黃島港和小門島中燃華電能源有限公司碼頭船舶靠泊接卸條件限制,僅允許靠泊船舶載重噸1.0萬噸(含)-- 3.0萬噸(含),且船舶總長不得超過180米的油輪條件限制,青島港(董家口、黃島)至溫州航線計劃量1.5萬噸至3.5萬噸(預估量,按實際執(zhí)行為準),船舶每航次的運載量為1.0萬噸至3.0萬噸(預估量,按實際執(zhí)行為準)。
1.6成交服務商數(shù)量及成交份額:
?一家;
□ 家,成交份額: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分批次將1.5萬噸至3.5萬噸(預估量,按實際執(zhí)行為準)原油使用單航次載重噸1.0萬噸至3.0萬噸船舶從青島港(董家口、黃島))通過海船水路運輸原油至溫州小門島浙江中燃華電能源有限公司碼頭。
2.2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2025年青島至溫州原油水路運輸服務招標項目已同時啟動,項目招標完成后,本次非招標選商結果自動終止,執(zhí)行招標結果)。
2.3服務地點: 青島至溫州航線
2.4服務內容:按照托運人提出的航次裝運計劃分批次將原油從青島港(董家口、黃島)水路運輸至溫州小門島。
2.5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嚴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按照托運人提出的航次裝運計劃按時到達裝貨地裝運貨物,并將貨物保質保量運輸至托運人指定的卸貨港,負責將全部貨油卸空。船舶單航次運輸損耗不得超過1.0‰(即裝貨港船檢量-卸貨港船檢量)/裝貨港船檢量*1000‰≤1‰)。原則上損耗以每航次為統(tǒng)計周期,當貨物數(shù)量損失超過約定損耗標準時,承運人應按照當期貨物采購價格向托運人進行賠償。
3.服務商資格要求
3.1服務商應依法設立且具備承擔本采購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1 資質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具有本項目合同履約能力的運輸企業(yè);
(2)具有交通運輸部門頒發(fā)的有效運輸資質,具有有效期內的《水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船舶具備海事部門要求的各項資質(證書詳見附錄),如在承運期間海事部門對船舶有新的政策要求,承運商應保證船舶能夠在裝卸港碼頭正常作業(yè)。
3.1.2 財務要求:
近1年未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諾書)
3.1.3 業(yè)績要求:
具有一年以上的與本項目同類的運輸業(yè)績,需提供合同關鍵頁(首頁、工作范圍或工作內容、服務時間、簽字蓋章頁)或發(fā)票清晰掃描件。
同類范圍:原油運輸業(yè)績。
3.1.4 信譽要求:
(1)供應商近一年無重大責任事故(包括質量、安全、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且無企業(yè)行賄犯罪記錄;一年內無經(jīng)查實的造假、虛假投標等行為。
(2)供應商人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網(wǎng)站(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名錄。
(3)供應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